国资设备处(资产办)

国资处(资产办)工作简报 03月28日

发布时间:2024-03-28 点击次数:385 发布人:国资处(资产办)

 

 

一、 召开二级中心组学习会议

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

二、召开国资处党支部党员学习会

传达党委书记文云英、院长文锋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

三、编制2024年设备购置经费及耗材采购经费使用计划方案

按照学院计财处下达2024年的设备购置费600万元、耗材100万元,共计700万元的资金预算指标,前期我处与教务处对全校设备申报进行初审,现拟定2024年设备和耗材采购计划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四、研究制定学校批量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实施方案

为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等批量物资采购工作,本着节约、高效、结合实际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初步拟定全校桶装饮用水、办公用品、宣传展示用品(包括桁架、海报、横幅、舞台设施租赁、音视频制作、批量打印复印、各类证书制作等)、清洁用品、电脑维修服务(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维修)等采购实施方案。

五、上报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相关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将我校教育设备更新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六、撰写国资设备处“审核重点”自评报告

根据学校召开的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通知安排,针对审核重点中的教学资源条件投入优先保障本科教学的机制建设、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教学资源等情况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自评自建,撰写自评报告。

七、完善国资处(资产办)职能职责

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经认真梳理,完善本部门和各科室的职能职责。

八、开展业务管理工作

1.配合处置平台、评估公司人员到新都校区美术学院对469万报废设备和家具进行现场评估、核查。

2.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对上报的《四川音乐学院关于拆除处置Dsu级危房的请示》 (川音院(202379号)补充上报相关资料,并对该房屋处置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说明。

3.对资产清查中各部门盘点出的盘亏资产,通过查阅财务凭证号在档案馆中逐一查找该资产购置时期的相关资料和凭证,经后续资料整理进行数据整合。

4.查看及完善资产的标签粘贴情况(总务处、教务处)。

5.填写2023年度财务决算中固定资产、车辆、房屋数据情况。

6.填报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撰写2023年度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报告分析报告、2023年度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报告填报说明。

7.牵头进行2023年度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任务分工。

8.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工作,督促院系落实使用人(与设备管理科共同进行)

9.协助资产清查工作,在档案馆进行凭证查找(与设备管理科共同进行)。

10.完成新都校区和本部洗衣房这一批商铺招租申报教育厅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完成招租确定中标单位。

11.拟订学术交流中心管理模式,已通过教代会、院办公会、常委会审议。

12.督促内8、内9等五家商铺的腾空及设备设施的搬离工作。

13.开学安全工作大检查,巡查武侯校区及新都校区商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

14.受管委会委托,代表学校陪同新都区超线公园项目工作人员查看南门商铺总体情况。

15.接受教育厅领导的工作小组对学院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

16.指导并收集到期商铺准备的保证金退还材料,协调内9薰沐咖啡电费欠费由保证金抵扣的问题。

17.处理武侯校区洗衣房到期腾退的相关事宜。

18.拟定武侯校区洗衣房及新都校区商铺租赁合同,完成新都校区内3、内4、内6、东门商铺签订新租赁合同。

19.与总务处、保卫处、学生处沟通武侯校区洗衣房点位安装、水电安装、消防配套等事宜。

20.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情况表。

 

 

 

 

 

 

 

国资处(资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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