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设备处(资产办)

进一步加强我校国资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点击次数:1127 发布人:国资处(资产办)

在我校2021年经责审计及2021年资产清查中发现各部门、院(系)国有资产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根据学校现有资产管理办法(2021年版)制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未建立部门资产管理台账。

三、未及时申请废旧物质报废处置。

四、部门负责人、管理员、资产使用人变动未办理交接手续。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针对上述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四川音乐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版)制定或修订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包含资产账、物的管理,管理员变动、资产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变动的管理,资产的维护维修,报废处置以及自主采购管理等。

二、建立资产台账:已经建立台账的部门,报国资备份。

未建立台账的部门,按模板建立台账后报国资处备份。

三、清理报废资产:按程序申报资产处置。

四、完善资产交接手续:按照《四川音乐学院资产移交调拨管理规定》,管理员、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变动应及时完善交接手续,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权限内的账务调整。

五、实施资产管理轮查机制:国资处将于本年度起对全院各部门(院系)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常规轮查,每年轮查不超过五个部门(院系)。2022年轮查部门(院系)为学工部、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轮查方案另行通知被轮查部门)。

 

 

国资设备处

2022.6.10